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利用钓鱼岛,而且对钓鱼岛进行了适度有效的管辖。日本趁中日甲午战争之际窃取中国钓鱼岛的行为,不构成先占,是非法的、无效的。二战期间,日本由于发...
南海仲裁庭先后作出的"管辖权裁决"和"最终裁决"均反映出仲裁庭滥用职权,肆意扩大自身管辖范围。仲裁庭的裁决严重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强制仲裁的前置程序和排除性例外的规定,并歪曲解释...
惩治国际恐怖主义以及完善我国惩治恐怖主义法律体系 CNKI文献
恐怖主义的内涵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各国在如何界定恐怖主义方面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争议之一便是恐怖主义是否适用于民族解放运动。近年来,恐怖主义愈演愈烈,国际恐怖主义成为国际公约、区域性公约和安理会的...
日本右翼势力以及保守派长期以来一直借管辖权问题抹黑远东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鼓吹法庭审判违背了法律不能溯及既往的原则,违反正义原则。虽然法庭对此类主张进行过驳斥、国内也有学者撰文发表批判过这类观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作为战胜国对日本国主权限制的结果,《日本国宪法》第9条明确规定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旧金山和约"签订后,宪法第9条被日本政府解释成为其宗旨并不否定...
将九段线保守地解释为岛屿归属线,几乎等同于放弃对其余水域的剩余管辖权,这不是对历史遗留权益应有的态度。但是,脱离国际法规则将九段线任意解释为中国领土(领水),一定会招致国际社会的反对。研究九段线法律地位既要...
论国际体系、格局变动中限制日本主权国际协定的法律地位 CNKI文献
冷战背景下,"旧金山和约"格局的出现加之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雅尔塔体系解体之说颇为盛行。日本学界、政界不断抛出"旧金山和约"优先论来抗辩《开罗宣言》等限制日本主权的国际协定的拘束力。雅尔...
中日邦交开始,中日两国领导人就钓鱼岛争端达成"搁置争议"的口头约定,对此事实和效力日本政府始终故意模糊处理。论证"搁置争议"的客观存在才是对日本政府主张的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不存在争议...
美国无权擅自在中国专属经济区从事“军事测量”——评“中... CNKI文献
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测量"活动是沿海国与非沿海国和海洋强国围绕海洋军事利用及科学研究活动引生争论、争端的焦点问题。以美国为代表的海洋强国主张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测量"与水文测量一样都属于行...
中日东海划界和钓鱼群岛领土主权归属的争端,既是影响中日外交关系的敏感点也是急需考虑解决的问题。2008年6月18日中日双方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以下简称"6.18东海共识"),通过研究"6....
普遍性管辖并不意味着不存在豁免,豁免权的存在也不意味着绝对不受惩罚。目前国际法的发展还不能超越当今国际社会以众多主权国家平等共存为特征的基本结构,行使普遍性管辖权只能在当事人国籍国明示放弃豁免的条件下才...
2013年是《开罗宣言》发表七十周年。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重庆、华盛顿、伦敦三地同时发表《开罗宣言》,誓言为达成《开罗宣言》的目的和宗旨,约定对日作战直至日本必须无条件投降为止。《开罗宣言》与随后...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的领土,可是在中日甲午海战以及马关条约的背景下,日本窃取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根据国际法,战后日本理应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归还给中国。冷战的背景下,美国不仅不顾国际法准则擅自将...
民间战争受害者权益救济的权利与义务主体研究——以韩国启... CNKI文献
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期间,对占领地国民实施各种反人道的罪行,产生了各类民间战争的受害者。20世纪90年代起各国民间战争受害者竞相抵达日本起诉日本政府或日本加害企业,他们遭遇的"法理障碍"有:个...
2010年至2015年期间,匈牙利政府在议会享有三分之二(符合宪法的)多数席位。这方便了政府制定新宪法、重组公共领域和改写大部分的法律制度。具有相当实质性变化的领域是选举法。新元素尤其表现在减少议会席位,从386名...
国际人道法创立的保护和救济战争受害者的规则可以追溯到100年前的海牙第四公约。该公约规定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的受害人拥有获得赔偿或补偿的权利,可是获得救济的民间战争受害者只是少数。从各种战争受害者救济的...
在现代海洋法制度下,中日两国在东海海洋权益问题上出现了复杂而又难以解决的争议。现代国际法仅允许国家之间的纷争通过和平的方法,即外交谈判和国际司法的方法予以解决。纷争国一般而言总是选择对自己本国最大利益化...
日本政府正在国会推动一项新法案,新法案将要求保护日本最南端的冲之鸟礁和最东端的南鸟岛的海岸线,在国家的直接管辖下建设港湾和码头。其立法行动的目的是谋求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益,强行扩张其海洋权益。...
析日本最高法院驳回中国个人请求权的所谓“依据” CNKI文献
早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公布之前,日本国与受害国之间所签订的和约或协定已经十分明确地区分了国家和民间两类不同类别的损害赔偿权利。民间战争受害者对加害国拥有的赔偿请求权,属于私权,未经权利人明确同意任何...